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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最新公告:中介机构个税新规,严查个体户注销前清税

录入编辑:搜搜网络 | 发布时间:2026-08-30
税务总局最新公告:中介机构个税新规,严查个体户注销前清税规范个人独资、合伙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务管理,加强高收入人群,特别是非劳动所得高收入者的个人所得税征管,强化注销登记税务处理,确保税法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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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资、合伙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进行查账征收管理;要是难以实现查账征收, 则依法严格施行。对于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以及房地产估价等鉴证类中介机构, 不可以实行个人所得税。

2.对于个人独资企业与之合伙经营企业来讲, 它们从事股权、票此类投资品交易, 还有期货、基金、债券这么些投资品交易, 以及外汇、贵重金属、资源开采权这些投资品交易, 另外还有其他投资品交易而取得的所得呢, 应毫无遗漏地全部纳入生产经营所得范畴, 依照法律规定来收取缴纳个人所得税。

3.倘若把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用以投资者本人家庭成员及其有关人员身上得以消费性支出还有财产性支出的资金, 严格按相关规定对个人所得税开展计征。

4.提升个人独资、合伙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之注销登记管理情况处置力度, 于其展开注销登记步骤以前, 主管税务机关理应积极地采取具有实效措施去处理包含税务相关的各种事务。

三、继续加强高收入行业和人群的个人所得税征管

(一)加强以非劳动所得为主要收入来源人群的征管

高度留意那些持有公司数量众多股权的人, 关注获取大额投资收益的人, 关注从事房地产投资活动的高收入人群,关注参与矿产资源投资的此类人群, 关注投身私募基金活动的这类人群, 关注进行信托投资活动的这部分高收入人群, 对他们实施重点税源管理。

(二)做好高收入行业工薪所得征管工作

1.加大高收入行业工薪所得扣缴税款管理方面的深化力度, 着重留意高收入行业企业里的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各项工资所得, 还有薪金所得, 特别是各类奖金所得, 以及各类补贴所得, 和股票期权所得, 还有限制性股票等激励所得。

2.对高收入行业企业, 加强其扣缴个人所得税时工资、薪金所得总额, 与企业所得税申报表里工资费用支出总额的比对事宜, 强化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这二者联动管理之功。

3.对于那种借助各种各样的发票去冲抵个人收入, 进而借此偷逃个人所得税的行为, 会严格地依据税收征管法的相关规定来给予处罚。

(三)对那些从两处或者两处以上获取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 应当凭借明细申报数据等相关信息进行汇总比对, 以此来强化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的管理。

(四)完善数额较大的劳务报酬所得征管

税务总局最新公告解读 涉税事项新要求_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所得征管_个人所得税查账征收管理

1.对扣缴义务人合法履行扣缴的义务进行督促, 和有关部门紧密合作, 及时把相关劳务报酬支付的信息拿到手, 着重对数额较大的劳务报酬所得的征管加大力度。

2.强化针对于个人在其所从事的影视表演、广告拍摄以及形象代言等方面获取所得的源泉管控, 着重去做好相关人员借助设立艺人工作室、劳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的企业或者组织来获取演出收入的所得税征管工作。

(五)加强高收入外籍个人取得所得的征管

1.进一步去建立起来, 并且充实外籍个人管理档案, 要掌握不同国家的薪酬标准, 还要掌握不同行业的薪酬标准, 以及不同职位的薪酬标准, 进而加强来源于中国境内, 且由境外机构支付所得的管理。充分利用税收情报交换, 以及对外支付税务证明审核等各类信息, 着手加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 不过居住超过5年的个人境外所得税收征管。

2.对外籍个人提供并非独立劳务所获取到的所得, 要强化征管工作, 针对经由常设机构或者固定基地来负担外籍个人报酬的情况, 一定要抓好监管举措, 以此来预防税收协定被滥用。

四、建立健全高收入者应税收入监控体系

获取并整合应用税务机关内部以及外部关于涉税的信息, 并且通过对各类型涉税信息展开分析、实施比对, 以此掌握高收入群体经济活动状况、税源分布特征、收入获取规律等情形, 进而有针对性地强化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的征管工作。

(一)强化税源管理基础

1.根据税务总局统一作出的部署以及提出的要求, 借助推广应用个人所得税管理信息系统这类手段等, 强化扣缴义务人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管理的工作, 进而建立健全个人纳税档案。

2.使年所得 12 万元以上的纳税人, 进行自行纳税这种申报行为达成常态化管理状态 不断提升申报数据的质量 强化针对申报补缴税款方面的管理。

3.将自行纳税申报以及全员全额扣缴申报信息交叉稽核机制, 逐步地、一点一点地建立起来, 使其健全, 还要把高收入者税源管理措施予以完善。

4.国税局与地税局紧密协作, 完善信息传递机制, 健全反馈机制, 进而形成征管工作的合力。

(二)建立协税护税机制

1.遵循税收征管法的规定范畴, 去加强税务机关同公安部门、工商部门、银行机构、证券机构、房管部门、外汇管理部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部门及机构之间的协作关系, 达成涉税信息的共享环节, 促使配套措施得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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