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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事项公告,增值税新规利好几何?

录入编辑:搜搜网络 | 发布时间:2026-07-02
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事项公告,增值税新规利好几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公告明确:年销售额超标的纳税人(除特定非企业单位及自然人外)应办理登记;未超标但会计核算健全的纳税人也可选择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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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也就是以下简称的增值税法, 以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 现在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所谓以下简称的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有关事项进行公告, 如下:

一、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增值税法针对小规模纳税人所规定标准的增值税纳税人, 也就是以下所简称的纳税人, 在除去以下两类情形之外的状况下呢, 是应当去经办一般纳税人登记的。

(一)存在这样一种非企业单位,其不经常出现应税交易, 并且主要业务并不属于应税交易的范围, 它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以下简称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二)自然人。

针对其他应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的情形而言, 此种情况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所制定的有关规定来执行的。

二、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没超过规定标准那个纳税人, 会计核算健全, 能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这种情况可以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三、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 指的是纳税人在那种连续起来不会超出12个月, 或者是四个季度的, 具有明确界定的这么一种经营期范围之内, 所累计起来的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而这里所说的经营期, 涵盖了处于纳税人存续期间的连续经营阶段, 其中包含了那些没有取得销售收入的月份或者季度。

对于纳税人, 偶然出现的销售无形资产行为造成的销售额, 以及转让不动产所产生的销售额, 都不会被计入到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的计算当中去。

纳税人因自行补充再更正、风控核查、稽查查补等而调整的销售额, 要按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计入对应税款所属期的销售额。

四、纳税的人应当朝着主管相关税务的机关去办理一般纳税之人登记的手续, 并且要如实去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附件1)。

对于纳税人而言, 若其选择依照小规模纳税人来进行纳税, 那么就应当朝着主管税务机关去提交《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情况说明》, 此说明即附件2。

五、纳税人需要在以下给定的规定期限以内, 依据本公告第四条的规定去办理有关手续。

(一)纳税人由于自行去进行补充或者更正, 以及风控核查和稽查查补这些情况来调整销售额, 当年度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出规定标准时, 应当自调整之日开始起, 在10个工作日以内。

(二)其他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出规定标准的情况呢, 这种应该是在超过规定标准之后的次月, 在那个申报纳税期限范围之内。

六、不是本公告第十一条所规定的情况, 要是纳税人一年当中应征增值税的销售额超出了规定的标准, 那对于一般纳税人而言, 生效的日期就是超过规定标准那个时期的1日。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_增值税最新政策调整解读 一般纳税人利好_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

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 若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那么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则是办理登记的当期1日。

七、纳税人在对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已按小规模纳税人申报增值税的情况下, 应按一般纳税人逐期更正申报, 在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已经取得但未确认用途的增值税扣税凭证, 则要逐期进行抵扣用途确认。

八、倘若纳税人没有按照本公告第五条所规定的期限去办理相关手续, 那么自规定期限结束之后的5个工作日开始, 就会按照一般纳税人进行管理, 而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是要参照本公告第六条规定给以确认的。

九、纳税人由于自身条件或者经营业务发生变化, 进而不再符合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情况, 那么应当在变化的当期, 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书面报告, 并且自不符合规定的当期开始, 就不再适用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主管税务机关察觉到纳税人不符合选择依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相关情形, 于察觉到的那一日开始计算, 在随后的五个工作日期限过后, 制作出《税务事项通知书》, 向纳税人告知, 自其情形不符合规定并处于当期之时起, 往后就不再适用选择做小规模纳税人纳税这种方式。

十、纳税人应将本公告规定涉及的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十一、对于纳税人而言, 若其承办2025年四季度的增值税申报, 或者承办12月所属期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申报 , 且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大于规定了的标准 , 那么其作为一般纳税人时生效之时是2026年1月1日。

倘若由于自行补充或者更正、风控做核查、稽查来查补等诸多情形去对2025年以及之前税款所属期销售额予以调整, 一旦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越规定标准, 那么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不会早于2026年1月1日。

在2026年1月1日之前的那些纳税人, 他们是按照销售额依据增值税税率来计算应纳税额的, 而且还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在这些纳税人当中, 一般纳税人的生效日期是2026年1月1日。

自二零二六年一月一日起, 停止开展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的实行。对于实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的一般纳税人而言, 要是因增领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出现预缴增值税存在余额的情况, 这笔余额能够用来抵减增值税税款, 或者向主管税务机关去申请退还。

十二、本公告从2026年1月1日开始施行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那个 、(2018年第6号所示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0〕40号标明的) 同时被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doc

2.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情况说明.doc

国家税务总局

2026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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